青霉胺
适用于重金属中毒、肝豆状核变性(Wilson病)、胱氨酸尿及其结石,亦治疗其他药物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。
口服,一日0.5g-1.5g(4-12片),分次服用。治肝豆状核变性病为每公斤体重每日20mg,分3次服用。用于慢性铅、汞中毒为每日1g(8片),分3-4次服用,5-7日为1疗程,停药2天后开始下一疗程,一般用1-3个疗程。治疗免疫性疾病为每日1.5g(12片),分3-4次服用。儿童用量酌减,或遵医嘱。
1.肾功能不全、孕妇及对青霉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。2.粒细胞缺乏症,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禁用。
1.青霉素过敏患者,对本品可能有过敏反应。2.白细胞计数和分类、血红蛋白、血小板和尿常规等检查应在服药初6个月内每2周检查1次,以后每月1次。3.肝功能检查应每6个月1次,以便早期发现中毒性肝病和胆汁潴留。4. Wilson病患者初次应用本品时应在服药当天留24小时尿测尿酮,以后每3个月如法测定1次。5.本品应每日连续服用,即使暂时停药数日,再次用药时亦可能发生过敏反应,因此又要从小剂量开始。长期服用本品应加用维生素B6每日25mg,以补偿所需要的增加量。6.手术患者在创口未愈合时,每日剂量限制在250mg。7.出现不良反应要减少剂量或停药。8.有造血系统和肾功能损害应视为严重不良反应,必须停药。9.Wilson病服本品1~3个月才见效。类风湿关节炎服本品2~3个月奏效,若治疗3~4个月无效时,则应停服本品,改用其他药物治疗。
本品可加重抗疟药、金制剂、免疫抑制剂、保泰松对造血系统和肾脏的不良反应。口服铁剂患者,本品宜在服铁剂前2小时口服,以免减弱本品疗效。